
呼和浩特動畫腳本(卡通形式)用藥禁忌
用藥禁忌主要有三種:
1.配伍禁忌:即兩種藥物伍用產(chǎn)生毒、副作用或使療效降低或消除,前人有“十八反”與“十九畏”的記述,所謂反者即指“相反”而言,所謂畏者即指“相惡”而言。
十八反:
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芫花、海藻。
烏頭反貝母、瓜蔞、半夏、白蘞、白芨。
藜蘆反人參、沙參、丹參、玄參、苦參、細辛、芍藥。(動畫,反用x)
十九畏:
硫磺畏樸硝;水銀畏砒霜;狼毒畏密陀僧;巴豆畏牽牛;丁香畏郁金;川烏、草烏畏犀角;牙硝畏三棱;官桂畏石脂;人參畏五靈脂。
上述配伍禁忌,只供用藥時參考,不是絕對的。(同上)
2.妊娠
用藥禁忌:妊娠期間服用某些藥物,可引起胎動不安,甚至造成流產(chǎn)。根據(jù)藥物對胎兒影響程度大小,分禁用與慎用兩類。(孕婦圖片,動畫)
禁用藥大多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。如劇烈瀉下藥,逐水藥,破血通經(jīng)其它劇毒藥如水銀、砒霜等。
慎用藥大多是烈性或有小毒的藥物。如瀉下藥;活血祛瘀; 通淋利水藥;重鎮(zhèn)降逆藥。
3.服藥時的飲食禁忌
飲食禁忌簡稱食忌,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禁忌口。在古代文獻上有常山忌蔥;地黃、何首烏、忌蔥、蒜、蘿卜;薄荷忌鱉肉;茯苓忌醋;鱉甲忌莧萊;密陀僧反生蔥等記載。這說明服用某些藥時不可同吃某種食物。此外,服用發(fā)汗藥應忌生冷;調(diào)理脾胃藥應忌油膩;消腫、理氣藥應忌豆類;止咳平喘藥應忌魚腥;止瀉藥應忌瓜果等。(相關藥物食物圖片,動畫展示)
【中藥的用量】
用量即中草藥在臨床上應用的分量。包括重量(克)、數(shù)量(片、支)、容量(湯匙、毫升)。
一般來說中藥安全比較大,但個別有毒藥物仍需十分注意,不可過量,確定用量一般原則是:
1.根據(jù)藥物性能確定用量:凡有毒的,峻烈的藥物用量宜小,如烏頭、雄黃之類;質(zhì)重的藥物用量要大,如代赭石、牡蠣類;質(zhì)輕的用量宜輕,如蟬蛻;芳香類藥物用量宜輕,如丁香、檀香。
2.根據(jù)病情需要確定用量;病情輕或慢性病,用量宜輕;病情深重頑固用量宜大,還有些藥輕用、重用作用不同,如柴胡輕用升陽,重用疏肝。
3.根據(jù)配伍、劑型確定用量:一味單用、用量宜重,復方配伍,用量宜輕。方中主藥用量宜重,輔藥用量宜輕;湯劑用藥宜重, 丸散劑用量宜輕。
4.根據(jù)病人性別、年齡、體質(zhì)確定用量:婦女、老年、體弱、兒童用量宜輕,男子、體壯、年輕用量宜重。各類藥物用量大致規(guī)律如下:
花葉、芳香走竄之品3-9克;根莖類9-15克;礦石貝殼類15-30克;特殊藥物例外:麻黃2—10克,細辛一般不超過3克,沉香、麝香一般用1-1.5克等(文字動畫分類切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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